本標準適用于 5G 移動通信基站
電磁輻射環境監測。對同一站址存在 5G 及其他網絡制式的移動通信基站,
電磁輻射環境監測按照本標準規定執行。
基本要求:
電磁輻射檢測儀器的工作性能應滿足待測電磁場要求,監測儀器的檢波方式為方均根檢波方式,監測儀器的讀數為任意連續 6 分鐘內的平均值。
監測時,應使用
選頻式電磁輻射監測儀,監測頻率選取被測移動通信基站發射天線工作狀態時的下行頻段。對同一站址存在5G及其他網絡制式的移動通信基站開展
電磁輻射環境監測時,使用
選頻式電磁輻射監測儀的列表模式,取得5G和及其他網絡制式移動通信基站的
電磁輻射場強數據。監測時,監測儀器的探頭(天線)如采用各向同性探頭,應滿足表 1 中各向同性的指標要求;如果采用非各向同性探頭,則應考慮天線方向性的影響,并在結果處理時合成天線因子等參數,監測時必須調節探測方向,直至測到最大場強值;監測儀器支架應使用不易受潮的非導電材質支架。